因為我弟的偽125機車超好騎,很好發動,也很好「催油」,馬力超夠的~~
所以我我我……超速了 (大哭~)
觀士音菩蕯、媽祖、如來佛祖,我很慚愧……
您用一張上千元的罰款來提醒我~這這這……我會努力乖的~~

嗚嗚嗚………… 我想吃大餐,不想吃罰單 >0<  
因為心裡太苦澀了,就查了違規的金額準則~來警惕自己!!!

1.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(適用違規日為91.09.01以後之案件) 
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















資料來源: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 
機車如果超速四十~六十公里,就得是1200+200*2=1600元


2.感謝網友們的整理
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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